諮詢電話:06-6982001分機605 顏小姐
一、申請資格: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或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以一人為限。
二、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須經需求評估核定符合行動不便者】。
3.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身障者本人、其配偶、一親等親屬、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4.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1)身障者本人、其配偶、一親等親屬、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2)汽車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自用小貨車、計程車為限。車輛種類為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3)若汽車駕駛執照及汽車行車執照之持有人有更名,請至臺南市監理站換發新證(06-2696678)。
5.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非身心障礙者或出具駕照或行照之親屬時,應填具申請委託書】。
7.舊識別證正本繳回【換發、換車、註銷須繳回舊證,舊證遺失須簽遺失切結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辦理方式:
得親自、郵寄或委託他人當面辦理方式,備齊所需文件,向身心障礙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行政)課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1.臨櫃申請:本市37區區公所社會(行政)課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社會局櫃台
2.郵寄申請:郵寄應備文件之影印本至「734 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社會課辦理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3.線上申辦(限初次申辦):
https://onestop.tainan.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1863
七、使用牌照稅減免,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洽詢電話:06-2160216。
(一)財政稅務局身心障礙者免稅須知網址(https://www.tntb.gov.tw/showpage.php?lmenuid=2&smenuid=5&tmenuid=1)
(二)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012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