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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發布「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條文

「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1月8日以台內役字第1121160356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