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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
設籍並居住於本市,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65歲以上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失能身心障礙者。
5.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備註:
ADL失能: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襪(六項中有一項失能)
IADL輕度失能: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五項中有三項失能)
 
申辦單位:
(1)線上申請 
(2)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06-2931232‧06-2931233 傳真06-2986826
(3)新營區家庭服務中心06-6321994‧06-6323884傳真06-6325458
(4)本所社會課 06-6982001 分機602
*請攜帶接受服務者本人(失能或行動不便之老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
*若有身心障礙手冊也請攜帶。

各種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請參考以下網址--
臺南市照顧服務管理中心長期照顧服務業務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