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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業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者醫療補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類別低收入戶作業
單位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21天
單位聯絡電話06-6989438
注意事項

患者本人於申請後死亡,其死亡前尚未具領之補助費得參照民法繼承篇有關規定辦理具領。

應附文件

1.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及印章。

2.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非前 2 款規定之本市市民請附全戶財稅資料並填申請表(二)。

3.醫療診斷證明書正本(需載明入、出院時間)1 份。

4.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

5.委託書、授權書、個人就醫資料查調同意書、檢驗費明細清單、非指定特殊材料費明細清 單、非指定病房證明書、共同委任及切結書等證明文件。

6.具領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