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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換發農業機械使用證】作業流程表

類別農業作業
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辦理時限(天)隨到隨辦
單位聯絡電話06-6989439
注意事項1.審查時請參考「農機使用及免稅油管理計畫」計畫。
2.核對申請書與農業機械使用證所登載之資料須符合。
3.農機已報廢或停用者不得申請換發農業機械使用證。
應附文件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2.農業機械來源證明(原出廠證明或購置農機之統一發票)。
3.原農業機械使用證(首次申請者免)。
4.農業機械照片。
5.戶口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