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具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老人基本保證年金者,僅能擇一領取。 2.審核通過者,自證件備齊日當月起生效。
1.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 2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包括一等親之戶籍謄本)。 3.全戶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4.全戶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5.申請人印章。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如:學生證影本、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營證明或軍人身份證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