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報內容11大項】 1. 道路、水溝、橋涵、水利工程等公共設施事項。 2. 公園、綠地、行道樹、路燈等公共設施事項。 3. 廢棄物、廢土、水溝、下水道、公廁等清理維護事項。 4. 占用路面、騎樓及妨害公共安全事項。 5. 空地空屋環境改善事項。 6. 自來水、電力、瓦斯、電信等設施。 7. 廢棄車輛。 8. 違規小廣告。 9. 交通號誌、標線、公用停車格、遊動廣告物。 10.古蹟周邊景觀維護事項。 11.其他改善市容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