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1.申請人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影本、印章 。 2.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三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正本。 (二)核銷 1.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印章 。 2.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存摺封面影本4.收據或發票正本 5.輔具照片 6.保固書影本 7.核定公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