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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1.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3.全戶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4.申請人印章。
5.郵局存摺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如:死亡證明、學生證影本、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在營證明或軍人身份證影本、入監服刑證明、保護令、判決書、診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