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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1.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財產及所得證明及所得稅籍清單(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
3.申請人印章。
4.郵局存摺影本。
5.其他(如戶內人口有滿15歲以上學生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