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2.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3.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及每日看護費用收據正本1份。4.申請人印章。5.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之醫療診斷證明書需載明入、出院時間正本1份。6.看護人員身分證及其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各1份。7.醫療院所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出具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書。8.具領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9.其他:切結書、委託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