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市售「神明燈」商品宣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0年4月8日經標五字第
11050006390號函辦理。
二、神明燈已於96年3月1日起列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強制性應
施檢驗商品,該商品屬我國傳統祭祀習俗之一,多數消費
者購買時較注重燈具本身品質或價格,恐未注意是否有貼
附商品檢驗標識或標示是否清楚正確。
三、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居家安全,請貴所透過村
(里)、鄰長系統,告知民眾如家中有未經檢驗或電源線
太細之老舊須汰換神明燈等相關疑議,可向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各轄區聯絡窗口洽詢或由該局派員配合轄區內鄰里長
或消防局一同進行神明燈安心健診及宣導活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