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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修正條文勘誤公告

有關內政部公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修正條文勘誤表1份,詳如附件。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條文第二項文末由「...並持有證明文件。」更正為「...並持有證明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