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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六甲市區通學步道串連建置計畫委託設計監造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10/20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95.69
[機關名稱]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單位名稱]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聯絡人]辜育志
[聯絡電話](06)6982001分機506
[傳真號碼](06)6990416
[電子郵件信箱]kuyuchih@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0902015
[標案名稱]臺南市六甲市區通學步道串連建置計畫委託設計監造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814,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81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本案經檢視上開勾選情形,實無須技師辦理簽證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2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10元
[總計]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六甲區公所代辦經費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9/10/29 09:30
[開標時間]109/10/29 10:00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通知日起15日內完成基本設計預算詳如契約書(稿本)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應附具: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非營利事業單位免附)。4.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登記證,或建築師開業證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6.電子憑據。7.切結書正本。8.企劃書7份…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六甲區公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六甲區公所二樓收發室(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其他]:
﹝一﹞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農建課),電話:(06)6982285,傳真:(06)699-0416,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二﹞本案評審時間:於當日審標程序完成後,合格廠商依投標順序當日下午2時辦理評審作業,不另通知。
﹝三﹞本機關於簡報會場提供下列之設備或器具,供廠商使用,但本機關不保證該等設備、器具與投標廠商設備相容,且絕對不會損壞:110V電源;電源延長線;投影機;投影布幕;桌上型電腦;雷射光筆;麥克風。
﹝四﹞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0/20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