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如何申請?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應填寫一份,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任(辦)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四)申請土地如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五)申請土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處出具之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證明文件。 
二、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請檢附相關合法同意文件。
三、受理完成,本所承辦將會同相關課室同仁,固定一週會勘一次。

規費計算
1.申請規費計算,土地一筆每件收取新台幣500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取新台幣300元。
2.證書書核發以一份為原則,如須加發者,每一份以新台幣100元計算。

書表下載
1.作業流程 ,請參閱本網站 " 各課室標準作業化流程 / 農業及建設課 /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作業流程表"。
2. 相關申請書表,請至本網站 "下載專區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