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二、農業機械來源證明(原出廠證明或購置農機之統一發票);如農機來源證明遺失而確實從事農業耕作者,得由當地里長出具證明書。 三、農業機械照片(外觀、本機號碼、引擎號碼等;如攜農機至公所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