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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以院授主基法字第1130201484A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