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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

勞動部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請踴躍參加。

本案之獎名為「金展獎」,獎項、受理期間及受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獎項分為政府典範組、職場共融組、創新服務組、職務再造組。

(二)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受理方式:於受理期間至「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獎補助案申請系統(https://dsos.wda.gov.tw)」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相關佐證文件。

三、依「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第4點第2項規定參選單位曾獲該組獎項者,自獲獎當年度起算四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同組別之選拔,爰109年至112年曾獲「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奬」、「進用身心障礙者優良事蹟獎」不得參選「政府典範組」與「職場共融組」;111年及112年曾獲「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不得參選「創新服務組」。另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組別,不得跨組別報名。

四、上開計畫及申請表件電子檔、「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獎助案申請系統」投件操作手冊,請逕至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eb.tainan.gov.tw/labor」便民服務─文件下載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