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有關調整111年度農藥管理人員在職訓練時數認定」

一、依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條:「農藥管理人員證書之有效期間為5年,申請展延者應於期間屆滿前1個月至6個月內提出。每次展延期間,以5年為限。」另依第12條:「申請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展延者,……5年內參加60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其總時數應含每年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4小時以上。」合先敘明。

二、為維護農藥管理人員之權利,農藥管理人員證書有限期間於111年5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屆滿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同意其訓練總時數中,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4小時之時數認定期間延後至111年9月30日止。惟其證書申請展延日期仍應依本辦法第11條規定於屆滿前1個月至6個月內提出,俟在職訓練時數合格後同意展延,以上資訊惠請轉知貴轄農藥管理人員。

三、後續防檢局將視疫情影響各地方政府課程辦理程度,評估調整在職訓練時數認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