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穀收購、轉作及休耕申報 一、申報受理期限:如附件(日程表)。 二、受理申報地點:如附件(日程表)。 三、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2.印章。 3.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附委託代耕書、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4.農會存款簿。 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契作合約書...等)。 6.由現耕人在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107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穀收購、轉作及休耕申報
1.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2.印章。 3.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附委託代耕書、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4.農會存款簿。 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契作合約書...等)。 6.由現耕人在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