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7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穀收購、轉作及休耕申報

107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稻穀收購、轉作及休耕申報

一、申報受理期限:如附件(日程表)。
二、受理申報地點:如附件(日程表)。
三、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2.印章。
3.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檢附委託代耕書、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4.農會存款簿。
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契作合約書...等)。
6.由現耕人在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