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案件除一、民事事件,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外,餘不受理。
1.國民身分證、印章,如為公司行號,請攜帶營利事業登記證、負責人身分證、公司大小章。 2.當事人未成年(未滿20歲),需附法定代理人(父及母)身分證、印章、及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3.委任書(如委託他人辦理) ,另需附委託人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受託人須年滿20歲。 4.其他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土地建物謄本、收據、借據、交通事故登記聯單、鑑定意見書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