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謄本(如土地非屬申請人所有者,應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租約;如為公有土地,應附公有養魚池租賃契約)。 2.地籍圖謄本。 3.養殖場位置及魚塭配置略圖。 4.申請人身分證。 5.不抽取地下水切結書及養殖魚塭水利設施無妨礙排水暨河防安全聲明書。 6.魚塭為共同經營者,應附共同經營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