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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補助原住民長者敬老好視界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程序及補助費用如下: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且符合下列資格之族人:
1、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
2、年滿40歲以上未滿55歲之中低收入、低收入戶原住民。
(二)申請程序:檢具申請文件(申請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特約驗光所提出申請。
(三)補助費用:最高補助1,000元,每人限申請1次,依申請順序辦理,經費用罄時即截止申請。
二、本案相關資訊及宣傳海報電子檔,請逕自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公開資訊─最新消息項目(https://ppt.cc/f8tkv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