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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5年臺南市輔導宗教寺廟取得英語友善標章認證 推動計畫」1份,請本區各寺廟有意願者於115年6月 20日提出申請

一、臺南素有文化古都之美譽,轄內蘊藏多元的宗教文化,每年吸引許多外籍遊客到訪,惟多數寺廟未置有硬體設施英語標示、相關禁忌及傳統慣例說明,無法對道、佛教等東方宗教的參拜方式及各廟宇歷史沿革有進一步的認識。基於多元文化交流,擬輔導及推動寺廟建置中英雙語環境,力求展現文化特色與促進宗教觀光,有效提升我國宗教文化的深度、廣度及能見度。
二、本計畫輔導對象為本市立案登記寺廟,依其申請內容審核擇定,上限為5家。由本局委請優良譯者翻譯廟宇簡介及參拜順序等說明內容,並由申請單位負擔其設計、設置費用,以及其他中英雙語解說牌及告示(市府現有設計稿)之設置工作。
三、申請期限:有意申請者請貴所輔導於115年6月20日前書面向本局提出申請。
四、應備文件:雙語環境改善申請書正本、雙語環境改善聲明書正本及寺廟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五、本市已完成英語友善設置寺廟共33家,詳如附件名單。
六、英語友善寺廟設置之設計稿及參考範例(市府現有設計稿)請至本局網站(路徑:業務專區/宗教專區/英語友善寺廟,網址https://bca.tainan.gov.tw/cp.aspx?n=13618)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