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期限: 6/9(四)~6/20(一)
📌二、 受理時間:
1.平日上班日:上午8:00起至下午5:00止。(中午休息12:00-13:00)
2.例假日:6/11(六)~6/12(日)、6/18(六)~6/19(日)上午8:00起至下午4:00止。(中午不休息)
📌三、受理申請地點:農業及建設課
📌四、受理方式: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公所申請。
📌五、救助項目: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南市,救助項目-青割玉米、破布子,現金救助額度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
🌽青割玉米-1公頃1萬2千元---1分1,200元
🌿破布子-1公頃4萬1千元----1分4,100元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