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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起2歲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就學補助新制規定

一、為使民眾清楚旨揭津貼政策以照顧更多育兒家庭,全面支持學齡前每位家長其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措施自112年1月起調整如下:

(一)取消育兒津貼申請人家庭綜所稅率受20%以上之限制。

(二)取消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須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二、配合上開112年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新制部分,均需由申請人自行重新提出申請,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於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