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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助及淹水救助宣導

災害救助宣導:
親愛的里民您好,若住家因天然災害導致淹水,請即時拍下住家內外淹水情形,若住家內淹水高度達50公分,可向本所提出淹水救助

若您家中不幸發生災害且有以下情形,可向本所申請災害救助,其種類如下:
1.安遷救助:因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或意外災害(如火災)造成住家嚴重毀損無法居住,並且需暫時搬至不同住址處。
2.淹水救助:住家因災害造成淹水情形,高度達50公分以上,且有實際居住情形。
3.死亡、重傷、失蹤救助:因災害造成(重傷標準為醫療費用達10萬元)。

*安遷救助申請之住處須與戶籍相同。
*淹水救助若為租屋,可向房東索取租屋證明。

詳細災害救助內容可查閱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